筚路蓝缕,党员垂范——记一次党员教师的导教探索
上传者:陈妍 时间:2016/6/15 16:12:51 点击次数:8183

筚路蓝缕,党员垂范

—记一次党员教师的导教探索

作者:华东模范中学李维平

个性化教学的研究在静安区各中小学开展的如火如荼,我校市级课题《联合导教》也试图探索出一条个性化导教的新路。在这样的形势背景下,我们学校的几位党员导师在校党总支的倡导下,想在中学导师制研究工作中带个头,经过认真的研究和充分的酝酿准备,围绕学生的个性化发展,精心设计了一堂联合导教课,课堂上师生展开了激烈的、思维水平不低的辩论,大家都能毫不隐晦的各抒己见,在有序而热烈的碰撞中充分表达了各自的观点和看法。下面是这节导教课的过程记录:

导教目的:本节导教课是联合导教课的一次尝试,导教的目的在于通过对一个话题的讨论,启发学生进行个性化的独立思考,理解社会问题的复杂性来自于人类纷纭各异的个性。

导教参与者:分别是:语文老师李维平(党员)、历史何千忠、生物沈言慧(党员);律师一人;学生十二人,分别来自高一高二高三不同年级。

导教材料:科尔伯格道德两难故事:
  
欧洲有个妇女患了癌症,生命垂危。医生认为只有本城有个药剂师新研制的药能治好她。配制这种药的成本为200元,但销售价却要2000
 病妇的丈夫汉斯到处借钱,可最终只凑得了1000元。汉斯恳求药剂师,他妻子快要死了,能否将药便宜点卖给他,或者允许他赊帐。药剂师不仅没答应,还说:我研制这种药,就是为了赚钱。
 
汉斯别无它法,利用晚上撬开药剂师的仓库门,把药偷走了。

1、汉斯应该偷药吗?为什么?

2 他偷药是对的还是错的?为什么?

3 汉斯有责任或义务去偷药吗?为什么?

4、人们竭尽所能去挽救另一个人的生命是不是很重要?为什么?

5  汉斯偷药是违法的。他偷药在道义上是否错误? 为什么?

6、仔细回想故事中的困境,你认为汉斯最负责任的行为应该是做什么?为什么?

导教过程

【同学言论】

1.       就这个行为来说无法判别正确错误,从道德来说这是一件好事,从法律来说是坏事。

2.       法律很道德两者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关注道德的同时也要想到法律,遵守法律的同时也要注重道德。偷药是迫于无奈,为了拯救生命。如果要刨根寻底的研究这个问题,即有错也没有错。

3.       中国政府有一个观点:依法治国。在法律的基础上,也要顾忌到人情道德。如果一个错误是为了拯救另一个人,既是犯了错,但在人情道德上不一定犯了错。未必要在法律上判很重的罪。

4.       先从药剂师来看,价格为了谋取暴利。丈夫迫于自己家庭的经济压力,偷药。但是丈夫一定是犯了错,社会上有很多穷苦家庭无力支付药费,最终导致病患去世。不能说,为了妻子去偷药的犯错是正确的,丈夫的道德是完美的。

5.       发明只是为了赚钱,药剂师可以换一种方式去援助丈夫,而不是因为丈夫没钱而不卖给他。

6.       丈夫的做法肯定是错误的,撬开店门去偷药肯定是犯罪的。可以通过其他方法去获取药物,比如分期或者和药剂师商量,来用正确的公平的方式去获得,但不可以用这种极端的方法。

7.       国家对百姓的责任问题,政府资助。

8.       药剂师是个不理性的药剂师,妻子生命垂危,药剂师见死不救,为了赚钱而不肯给丈夫。

9.       丈夫的行为的确是违法的,但是他的行为是正确。生命是无价的,无论为此付出与任何代价,都是高尚的行为。看似公正的法律,无法治奸商为了暴利而见死不救的行为。政府的调控,市场的公平并没有在这个故事中体现,如果丈夫不去偷药,那么妻子可能会死亡。

10.   虽然违背了法律,但尊重了一个更高的行为。药剂师打破了人性道德和法律。

11.   在急迫的情况下,无法想那么多情况和方法。

【老师观点】

1.否定了药剂师的道德,关于政府的作为问题,在任何一个问题出现的时候,不能光看事情的本身,要通过折射看出社会问题。

2.如果个人无法改变外围的条件,在生命与自生的道义和发力法规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尊重生命。

3.律法是维护社会秩序的保障。法律的保障需要集体和道德意识的提升。

4.从法律层面上来说,丈夫偷塔是为了对妻子尽责任。从妻子的角度,是否需要治疗药品?癌症药品对身体的机体有极大的伤害。可能在生命最后一段期间是及其痛苦的。是否有需要改写生命的自然程序?

【律师观点】

理性的看到问题来说,药剂师本身没问题,药品作为一种商品,本身就是为了赚钱。政府应该推动执行药品的价格,起到一个市场推动的功能,如果药品的价格明显不合理,应该推动一种机制去管理。关注弱势群体的问题。

道德包括个人范畴和社会范畴,法律与道德不矛盾,法律是一个底线。道德各个人有各个人不同的理解。应该以一种法律的眼神去看待这个问题。在法律上夫妻双方有互相扶持的义务。汉斯的救妻的行为是正确的,但如果因为救妻而盗窃的行为是不正确的。对于盗窃这个行为的本身是不正确的。要遵守社会行为准则的规范。要站在相对理性客观的角度去观看。本身的行为触犯法律,就要受到制裁。

【导师总结】 

康德“知识分子在公共场合应当运用理性”

多元有界

只是我们疏远了仁爱,我们才疏远了彼此。---------------法国 帕斯卡尔

苟志于仁,无恶矣。——————孔子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和谐、公正、法制、诚信

导教课取得了不错的教学效果,几位党员教师的发言从多方面启发了学生的智慧,激起了思维的涟漪,让学生在辩论中以他们能够接受的方式潜移默化的沐浴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春雨,使学生感受到党员教师的思想水平和境界。党员教师的探索行为也在我校广大教师的教学科研中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一场关于个性化教学研究的活动就此蓬勃开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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