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模范中学财产管理办法(校务办公室)
上传者: 时间:2007/3/7 12:07:30 点击次数:7539
 
(试行稿)
 
学校的各类财产(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及易耗品)是国家的财产,管好、用好学校的财产物资,充分发挥财产物资的效能,有利于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完成,有利于发挥爱护国家财产的道德风尚,有利于贯彻执行勤俭办学的方针,有利于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因此,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财产管理网络负责制

二、管理人员职责:
㈠校长的职责:
    1、成立学校财产管理机构,形成学校财产各级管理网络,对各级管理部门统一实施学校财产管理的指挥权和监督权。
    2、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负责对学校财产的购入、调出、报损、报废的审查、审批。
    3、组织各类管理人员学习有关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并检查执行情况,认真总结和交流经验,努力实现学校财产管理的电算化、规范化、制度化。
㈡财务主管的职责:
1、协助校长制定和完善学校财产管理的具体实施细则及财产方面的规章制度。
2、协助校长检查、督促学校财产管理制度和各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3、负责全校财产的分配,清查盘点,做好学校财产内部调剂,确保学校财产物资的协调使用。
4、负责、检查、督促本部门财产管理人员对校产的管理,及时做好维修和保养,提高完好率。
5、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负责对学校500元以下财产物资的购入、调入、报损、报废的审查、审批。
㈢财务会计的职责:
1、协助财产主管和校财产保管员做好财产的入帐、立册工作。
2、协助监督执行学校财产请购、审批、报销、验收、登记、入帐规定。
㈣财产管理员的职责:
1、全面负责管理学校财产,做好全校财产登记、建帐、立册工作,做好各类财产购入、验收、登记、报损、报废等原始凭证,制订好全校财产分布情况表。
2、负责全校财产的清理、核查工作,做到帐报相符、帐物相符,调查、了解各种财产物资保管、使用、维护等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反馈管理信息。
3、负责全校财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做到一卡一物、一人一卡、一室一卡的“三卡”管理形式,检查督促学校财产管理制度的实施。
4、对于不执行规章制度的部门和个人,应向领导提出,采取相应措施。
㈤部门兼职保管员的职责:
1、负责本部门、组室或个人所保管的财产物资的管理责任。
2、保管好本室固定资产,定期与校财产管理员核对,做到帐卡相符,经常检查核对所保管的财产物资,做到帐物相符。
3、做好财产的保养工作,保证财产的完好率,从而提高使用率。
4、做好财产的正常申请领用、报损、报废工作,发现非正常损坏及遗失及时向领导汇报,查明原因,落实责任。
5、每天巡视校园,每周重点核查清点一个组室的财产情况。
㈥班级财产管理员的职责:
1、负责本班级所保管的课桌、讲台、电视机等财产、实物管理工作,落实班级保管责任制。
2、做好班级财产移交接工作,并定期与学校财产管理员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学期结束,及时归还教室钥匙。
3、做好班级财产的保管维护工作,如有损坏及遗失应向班主任汇报,查明原因,并及时报教育服务处,落实责任,及时维修,保证班级财产的安全完整。
三、财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㈠请购:
1、请购的原则是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勤俭节约,量入为出。
2、部门组室必须在学校全年经费预算分配的范围内提出申请,填写请购单,本单一式两联,一联留底,一联递交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交校长或财务主管同意后,方可采购。
3、各部门全年的请购总量不得超过预算分配的经费总额。
㈡验收:
1、属于低值易耗品,直接由请购部门管理员验收,办理登记手续,并在原始凭据上签字,原始凭据再由经办人和部门主任签字后,方可报销。
其它物品,采购人员购回后,必须连同原始凭据,到财产管理员处办理登记手续。
2、属于固定资产的,财产管理员根据原始凭据,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据以登记固定资产明细分类帐及固定资产明细帐;一联随同原始凭证交会计室,据此记帐;一联交部门管理员登记做帐。
3、属于低值耐用品的,校产管理员根据原始凭据,填写耐用品入库单,一式二联,一联据以登记耐用物品明细分类帐,一联交部门管理员登记做帐。
4、原始凭据必须由经办人、财产管理员和部门主任签字后,才能到财务室办理报销手续。
5、根据调拨单,核对仪器设备,交实验室管理员验收并签字。财产保管员根据验收签字凭证,签发固定资料验收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交实验室记帐,二联财产保管员据以记帐,另一联交代理中心。
6、图书一般由学校图书馆采购。凡采购回来的图书都要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即先由图书管理员造好图书清册一份,购买图书统计单,并和发票交财产保管员,保管员根据清册填写验收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交图书室记帐,二联财产保管员据以记帐,另一联交代理中心。图书室经办人、财产保管员签字后的发票,经部门主任审核签字后,才予以报销。
㈢领用:
1、一般性办公用品和清卫工具,每学期初发放一次,由部门负责人和年级组长登记好领用卡。教工平时领用办公用品按一人一卡办理领用手续。保管员及时核对和在帐上减少库存数量,并经常向分管主任反馈领用情况,以共同杜绝浪费现象。
㈣借用:
1、教工因工作需要,借用仪器、设备等应向有关管理部门办理借用手续,并定期收回。
2、学校各种各类器材、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部门主任和校长审批。
3、图书的出借,按学校图书室出借办法执行。
4、学校财产离校修理一律凭总务处开出的出门证离校。
5、教工因调动等原因离校,必须还清所借的一切公物,才能办理调动手续。
㈤报废:
1、固定资产和低值耐用品因年久等自然损耗,确实失去使用价值,可由部门保管员填写报废单一式三份,由各部门保管员提出申请,经财产保管员审核,教育服务处主任签字,校长审批后,由会计、财产保管员及部门保管员分别凭报废单记帐,减少财产(低值品会计不记帐),同时把报废财产另行存放,等候处理。
2、固定资产和低值耐用品因失窃或其他原因减少的,应由管理部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填报损单一式三份,交财产保管员审核、财务主管签字、校长审批后,由会计、财产保管员及部门保管员分别凭报损单记帐,减少财产。
3、凡固定资产单价5000元以上,需报区教育局计财科批准后才能报废、报损。
4、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报废、报损一学期搞一次,已报废的仪器应交总务处处理,不得存放仪器室。
㈥赔偿:
1、各部门、组室因工作失职,保管不善,造成学校财产物资损失的,在查明原因和损失的数量、金额以后,除了按审批权限办理报损、报废手续外,由责任人修理或照价赔偿,报校长室审批执行。
2、属于教工个人保管使用的办公物品,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遗失的,由个人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3、凡借用学校财产物资,造成非正常损坏的,由借用人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4、学校财产非正常、因故损坏的的公物,按赔偿制度给予赔偿,经赔偿后才予修理或调换。
5、每学期对爱护公物的保管使用情况好的组室部门、班级和兼职管理员,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
 
 
 
                                                                                                       华东模范中学
                                                                                                          2006年11月24日
评论 本主题共有0评论 |<首页 <<上一页 第1页 下一页>> 尾页>|
登录名: 密码: 身份:教师 学生 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