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模中学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总结
上传者:管理员 时间:2010/3/26 13:40:08 点击次数:11509
 

   根据《静安区教育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和《2009年静安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我校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和2009年下半年以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情况,自查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和建设,深化党风廉政教育,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2009年初,根据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华东模范中学制订的《华东模范中学领导干部廉洁岗位责任制》,不断加强学校中心组和党员组织生活会上的关于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精神的学习,下半年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特别在第一阶段的学习过程中,通过个人自学、小组交流、专家报告等多种途径和形式,进行党员干部全方位的廉洁勤政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学校党政班子目标管理,学校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章和党内其他法规,无违法乱纪现象。

二、加强廉政建设的领导,有效开展廉洁教育,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贯彻落实中央惩防体系《工作规划》,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加强学校领导班子的廉政勤政建设,2009年下半年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召开了四个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结合华模发展的实际广大党员教师对学校领导班子提意见和建议,每年一次的全体教职工听取学校校级班子的述职并打分评议,2009年华模的校级班子群众评议均为优秀。同时,200911月进行了学校行政班子主体民主生活评议会,学校校级成员结合科发观的学习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寻找自己在工作中的不足,认真听取班子其他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加强日常工作中廉政建设、责任到人作了进一步的部署。在青年教师和青年学生中开展党课教育活动,将廉政建设作为青年党课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加强政风行风与作风的建设,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结合2009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华模中学重新梳理了各种规章制度,制定了《华模中学教师师德规范》,弘扬学校先进教师群体,不断加强学校师德建设,工会开展华模教师师德大讨论,推出了华模教师教学行为“四环节十六字”要求;学校高度重视规范各种教育收费行为,实行规范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杜绝乱收费现象。不断加强华模中学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建设,做到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关心群众、访贫问苦、关注民生,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通过学实活动,我校推出了17项落实整改项目,责任到人,分不同阶段落实完成。

四、推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

    我校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进一步促进三重一大制度在我局的贯彻落实,保证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一)我校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教育局党工委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完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二)坚持重大决策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规定凡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人事决策、工程立项等都必须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如每年的学生招生工作方案、今年的义务制阶段教师绩效工资的推进、教师职称的评审和聘用、学校教学楼的改建装修等,均经过校党总支、校行政会多次研究、讨论,民主决策。

(三)坚持干部的任免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党总支监督制度。

(四)坚持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建立健全《财务和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制度,把招待费开支和公车使用情况费用减少到最低范围之内。在对各部门的经费预决算和划拨上均实际情况考虑,并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大项物资采购均交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工程项目均由教育局严格按招投标方式进行。

(五)大力加强学校廉政建设。一是建立健全《华模中学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实行廉政建设责任制,校长、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校领导班子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坚持和发扬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作风。二是建立健全学校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坚持新上岗干部有总支和行政进行联合谈话,明确廉政要求和行政职责。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单位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

 

 

                               华东模范中学

                               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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