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规章制度汇编
前言
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情报中心,是为教学工作服务的。加强图书馆规章制度的建设是图书馆工作实行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的一项基础工作。
本汇编共分二部分:1、总则 2、各室规章制度
一、总则
1、 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图书馆事业。
2、 热情主动的服务精神,树立“读者第一”思想,创造一流的阅读环境,做到资料详实、检索方便、环境整洁、光线充足、温度适中。
3、 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严格执行工作细则和操作规程,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任务。
4、 文明礼貌的道德风尚,尊重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建设良好的馆风,保持良好的馆容。
二、规章制度
1、 图书资料室规则
一、 资料室为全开架阅览,全天向教师开放。
二、 开放时间为上午7:30——下午4:30。
三、 资料室按照中图法22大类排架,每一书柜都贴有告示、标签,阅后请老师归还原处。
四、 资料室书籍为学校图书馆的固定资产,为确保书籍不遗失及方便其他教师查阅资料,本资料室书籍一律不外借。
五、 爱护书籍,图书上不准折角、涂抹及撕页。
六、 保持资料室的安静与整洁,不准在资料室吸烟。
七、 妥善使用资料室的电教设备,使用完毕后切断电源。
2、 图书阅览室规则
一、 本阅览室书籍按中图法归类,实行全开架阅览。
二、 开放时间为上午7:30——下午4:30。
三、 为方便广大师生阅览所需书籍,阅后须归还原处,座椅复原位。
四、 要讲文明礼貌,进入阅览室要保持安静,严禁喧哗或嬉闹,保持室内整洁,不准在室内吃零食,阅览室不准吸烟。
五、 要爱护公物,桌椅轻拿轻放,图书不准折角、涂抹、撕页,有损害者照章赔偿。
六、 每次限阅览一本书籍,不得将图书带出阅览室。
七、 非阅览课阅览,学生凭学生证阅览图书。
3、 图书外借室规则
一、 师生借书时,翻阅过而非本次外借的书籍,请放回原处。
二、 外借室开放时间为上午8:00——下午5:00。
三、 初中生每人借书二本,高中生每人借书一本,借期两周。过期不还者,停借。
四、 教师每人限借文艺类书籍三本、专业参考书七本,借期一个月,以利周转、流通。到期要办续借手续,过期不还者,停借。
五、 师生遗失或损坏图书,应予以赔偿,整套书若书店不能拆零或配不齐,原则上整套赔偿。市场上能买到的书照现价赔偿,市场上无法买到的书(书价已升值)要照书价的二至十倍赔偿。
六、 每学期结束,师生应自觉清理、归还图书或办续借手续。
4、 期刊阅览室规则
一、 期刊室从上午7:30——下午4:30向本校师生开放。
二、 期刊室实行全开架开放。
三、 期刊室室内报刊一律不外借,也不准拿出室外,仅限室内阅览,阅后归还原处。期刊室场地在开放时间专室专用,不得移作他用,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借用。
四、 爱护期刊,期刊上不准折角、涂抹及撕页。
5、 视听室规则
一、 本室对师生全面开放,其他人员须持有校长特批条方可入内。
二、 学生凭卡进入视听室阅览。
三、 阅览视听资料须填写视听资料借阅单。
四、 外来视听资料一律不得带入视听室,违者取消阅览资格。
五、 借用视听室资料请当面检查,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六、 请爱护视听设备与资料,如有损坏,按《视听资料赔偿规则》处理。
七、 遵守“七不”规范,保持室内安静。
视听资料赔偿规则
1、 个人阅览视听资料,如损坏视听资料一般按照原价赔偿。若市场上无法买到或资料升值则要按照资料价格的二到十倍赔偿。
2、 凡损坏各类视听设备者,按价值及修复程度处理。
图书馆关于图书剔旧和赔偿的规定
1、 初、高中学生教学参考书,各种学生复习资料出版时间已超过五年可剔旧处理。
2、 其他各类图书遗失需按原价的2——10倍赔偿,如果能买到同类图书,则可用新书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