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型家庭教育行为规范(政教处)
上传者:邵伶俐 时间:2007/3/21 14:07:37 点击次数:14421
学习型家庭教育行为规范
一.        树立为国教子思想,自觉履行教育子女的职责。
二.        重在教子做人,提高子女思想道德水平,培养子女遵守社会公德习惯,增强子女法制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三.        关心子女的智力开发和科学文化学习,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要求要适当,方法要正确。
四.        培养和训练子女的良好生活习惯,鼓励子女参加文娱体育和社会交流活动,促进子女身心的健康发展。
五.        引导子女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支持子女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培养子女的自理能力及劳动习惯。
六.        爱护、关心、严格要求子女。不溺爱、不打骂、不歧视,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七.        要举止文明,情趣健康、言行一致、敬业进取、多方面为子女做好榜样。
八.        保持家庭和睦,创建民主、平等、和谐的关系,形成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九.        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及方法,针对子女的年龄特征,个性特点实施教育。
十.        要和学校、社会密切联系,互相配合,保持教育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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