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行风建设,规范学校收费承诺书
上传者:管理员 时间:2007/3/27 13:42:14 点击次数:7343
2006学年度第二学期学校各项收费
 
 
静安区教育局举报电话:62583315
联系人:孟 
 
举报电话:62471181
联系人:董君武
 
 
华东模范中学
2007225

加强行风建设    规范学校收费
承诺书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府及区委、区府关于深化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要求,坚决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2007年,我校将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加强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树立良好的学校形象,努力办成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我作为学校加强行风建设、规范学校收费第一责任人,代表学校向社会、家长和学生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市、区关于规范收费的各项规定
(一)严格执行不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的规定;
(二)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行“一费制”的收费办法的规定;
(三)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规定;
(四)严格执行由市教委、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收费的规定,不擅立收费项目,不提高收费标准,不扩大收费范围;
(五)有关代办服务项目的收费,严格按市教委、区教育局规定的要求、程序、方法执行;
(六)严格执行学校不得进行收费补课,不得与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联合办班或以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出面在学校举办文化补习班、提高班、特色班等,或以各种手法巧立名目违规办班收费的规定;
(七)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二、加强对学校招生和收费全过程的监管,决不允许学校各类人员违反规定乱收费。
三、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自觉接受家长、学生的监督,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局、物价局的监督和检查。
   四、真诚地欢迎社会各界、家长和学生对学校违反规定乱收费情况进行举报,对各类举报,学校将认真进行调查,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给予有关人员严肃处理。
本校举报电话:62471181               举报受理人:
   五、本承诺书在学校收费公示栏和学校网上公开发布并发至学生家长。
  
                  静安区   华模中学校长:
                                              二OO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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