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公布2012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文艺特长生相关政策。
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的文艺特长生是上海市学生艺术团音乐、舞蹈、戏剧、书画项目的优秀团员。全市学生艺术团初中升高中文艺特长生总人数不得超过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团员总数的10%。
依据今年的文艺特长生降分录取标准,经市教委批准招收文艺特长生的高中阶段学校,招收2012年可推荐文艺特长生的上海市学生艺术团重点团(队)的优秀团(队)员,在该校录取分数线下20分内可送档录取(不含 “零志愿”和“名额分配”招生);招收一般团(队)的优秀团(队)员,在该校录取分数线下10分内可送档录取(不含 “零志愿”和“名额分配”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