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能课程教学实施中的管理与操作规范(征求意见稿)
上传者:管理员 时间:2012/10/15 9:46:05 点击次数:11063

    为进一步规范通能课程建设中的教学过程与管理,进一步完善《通能课程试点阶段的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通能课程教学实施中的管理与操作规范如下:

 

一、   通能课程教学实施中的教师规范:

(一)在上课正式铃响之前到达教导处指定的教室或者教学场所,并带齐学生名册、课程活动设计表以及课程所需的其他用具。

(二)上课时执行课程安排,遵守课堂教学要求,确保教学活动有序、有效。学生和教师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得变更或者离开所在教学场所,教师安排学生到电子阅览室、图书馆、机房、实验室等场所上课,需提前三天向教导处备案并与专用室管理人员预约。

(三)课程需要外出社会考察实践活动的,教师需提前一周向教导处提交申请,内容包括活动场所、活动内容、准备和联系情况、外出学生姓名、安全措施等等(表格附后),在学生集体出校门时及回校后需教师签名确认。

(四)学生外出考察活动前教师需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重申有关纪律要求,教师在学生活动期间至少跟随一组指导,且始终在小组活动区域内进行巡视,各小组活动结束回校反馈后再放学,并贯彻以下操作原则:

1、教师安排社会考察实践活动的地点应该相对集中,便于管理。

2、教师在前期准备活动中应该加强指导与把关,确保学生的活动计划落实、安全可行,应该做好文字记录、影像记录等。

3、教师应该与班主任沟通,注意分组的合理性,有重点地观察学生活动。

4、建立学生信息联络网,做好突发情况的预案。

(五)主动关心学生课题小组的项目进展情况,利用网络、电话等信息技术敦促学生的课程实施活动。

(六)课程实践的经费申请由学生课程小组撰写,教师签署意见并同意后提交教导处,经同意后方可实施,课程经费的申请一般在前4次课程活动完成;课程实施中涉及开具介绍信的,由教师到人事室办理。

(七)认真作好课程活动的记录与资料收集,在每轮课程活动的最后一次课程结束的一周内向教导处提交资料袋。

(八)教师应对无故缺席学生在第二节课前与班主任联系,对课程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违规学生认真教育、严肃批评,及时与班主任或年级组长沟通、交流。

 

二、   通能课程教学实施中的学生规范:

(一)在上课正式铃响之前到达教导处指定的教室或者教学场所,并带齐所有课程所需的教学用具。

(二)上课时执行课程安排,遵守课堂教学要求,未经授课教师允许不得离开所在教学场所。

(三)课余时间认真完成教师布置的课程作业,主动向教师汇报课题项目的进展情况。

(四)课间休息时不出校门,不到其他课程教学场所串门。

(五)按时、完整记录课程实施过程,在最后一次课程活动的当周提交课程材料。

(六)课程实践小组需要课程经费的,在任课教师指导下由课题组撰写申请,并列出具体的费用预算及安排,经教师签名同意后由教师提交教导处;课程实施中涉及开具介绍信的,由学生撰写申请,任课教师到人事室办理。

(七)外出课程实践时各小组必须向任课教师汇报考察的有关分工、时间节点、活动地点和内容;实践活动由组长带队,期间随时与任课教师汇报联系,告知到达地点、活动过程和活动结束的情况。

(八)承诺并严格遵守“课程社会考察实践活动的学生要求”。(具体见《通能课程试点阶段的管理暂行办法》)

 

三、   通能课程教学实施中的管理规范:

(一)教导处和政教处为课程实施提供便利,及时为课程实施提供必要的课程资源和其他支持。

(二)每次课程实施前由年级组提醒学生按时参加课程活动,并将因病、事假等原因不能参加本次课程的学生提前告知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在学生出缺席情况不符时需在第二节课之前反馈给班主任,并且在课程结束后与班主任一起对有关学生进行教育,年级组汇总情况报教导处。

(三)教师应对不遵守课程活动要求的学生进行教育,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者学校给以行政纪律处分。

(四)教导处及时发布有关课程信息,收集教师每轮课程结束后提交的课程实施资料袋。

(五)教导处在每轮课程结束后下发课程实施评价表,改善教师教学行为,提升通能课程建设的有效性。

 

四、   通能课程教学实施中的其他规范:

(一)总务处在每次课程活动之前应确保有关场地的正常使用,如:教室、图书馆、电子阅览室、计算机房等。

(二)外出进行课程实施的学生和教师名单由教导处负责确定,学校门卫室保安凭教导处提供的名单和任课教师的签名确认对外出学生放行,课程外出实施结束后任课教师确认学生全部回校。

(三)本规范由教导处制定并负责解释,自2011331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照《通能课程试点阶段的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学校其他拓展型研究型课程的实施,涉及相应问题的,参照本规范执行。

华东模范中学

2011330

 

 

 

 

华东模范中学通能课程外出社会考察实践活动申请表

 

课程名称

 

 

任课教师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活动主要内容

 

 

 

 

 

 

 

 

 

 

 

 

 

外出参加活动学生姓名及总人数

 

 

 

 

 

前期准备及联系情况

 

 

 

 

安全教育情况

 

 

 

教导处审核

 

 

学生出校门任课

教师签名确认

    位学生在           分外出

 

签名:

学生返校后任课

教师签名确认

本课程实施结束后共    位学生返回。

 

签名: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注:本表由任课教师在活动时间前一周发网络信使给教导处刘文伟,教师签名确认在门卫室完成,入平安校园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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