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班目的:
创设先进、特色班级;更好盘活社区资源(宋庆龄故居纪念馆),探索校社共建办法。
二、年级期限:
高一始设,高二可以继承。每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按本条例进行选拔和确认,学校常设授牌仪式。时间最长为两年,即:高一第二学期开始到高三第一学期。
三、权利义务
一)学习和弘扬宋庆龄爱国风范,以建设“五星级”班级(市先进集体)的要求,创建班级特色,具有相应的示范性。
二)代表学校承担与宋庆龄故居纪念馆共建的各种互动活动。
三)认真学习和熟练宋庆龄故居纪念馆讲解词,成为我校宋庆龄故居纪念馆志愿讲解队主力,凝聚整支志愿队伍。
四)学校为班级自主宣传提供较多机会。
四、创建条件:
一)高一年级第一学期期中前各项班级建设在年级中相对突出。
二)班风好,班级对历史兴趣浓厚,英语能力提高较快。
三)班级支部、班委主动组织同学练习宋庆龄故居纪念馆双语讲解词,学习宋庆龄的爱国精神。
四)班级参加志愿服务的人数过半,集体活动组织活跃严谨。
五、其他说明
学校和故居共同对班级履行义务的情况进行评价。未认真履行义务和班风出现重大滑坡,则取消“宋庆龄班”的称号,由同年级其他班级争取。
班级的志愿服务活动不只限于宋庆龄双语志愿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