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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4)班小议宪法+沈一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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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宪法 从我做起 宪法一词,听来自不陌生。在初中的政治书中就谈到宪法。而对于宪法,多数人想必也只是有个初步了解,不曾深入探究。 要谈,却想从国家宪法日开始谈起。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这就要求我们首先必须充分了解宪法,真正领会宪法的核心要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要走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 其次,就要将理论付诸实践,将这条道路坚定不移地走下去。始终坚持人民为上,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国家宪法日”这一宣传活动,进一步弘扬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让宪法家喻户晓,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充分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还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 对一个国家而言,宪法精神即可被称作是这个国家的精神。首个“国家宪法日”以后,我们无疑看到宪法精神已渐渐融入国家的肌体,作为精神的源泉,为实现伟大中国梦提供了力量。 那从个人而言,我们究竟该如何做呢? 首先,要在日常生活中养成遵守和维护宪法的习惯。青少年学生通过学习宪法,可掌握扎实的法律知识,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为将来服务社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所谓“学以致用”,就是需要我们中学生在学习生活、社会生活中时刻规范自己的行为,使其符合宪法的要求,养成遵守和维护宪法的习惯。也就是要从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做起并持之以恒,如严肃认真地参加升国旗、唱国歌等仪式,刻苦学习,珍惜自己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等。 其次,要以各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宪法,并同违反宪法的行为作斗争,用实际行动捍卫宪法的尊严。现实中正有些人,他们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宪法观念。为此,我们青少年更应把所学的宪法知识,以各种形式向周围群众进行宣传。让他们知道宪法的重要性,了解宪法的要求,共同遵守宪法,为建设和谐、美好的家园作出贡献。另一方面,社会生活中也存在着一些消极丑恶的现象,有些人为了追求享乐、自私自利,不惜铤而走险,做出一些违反法律、违反宪法的行为。对于这些违法行为,我们青少年要机智勇敢地与其斗争,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宪法的尊严。 在这个法治的时代,我们也许生活得很安全,但也许就这样淡化了我们对法律的意识。为了这份来之不易的和平,为了更美好的生活,也为了中华民族的团结和谐、繁荣昌盛,愿扬起宪法之风,传递宪法之义。宪法之风盛行,则国必将自强矣。
华模中学 高二4班沈一飞 指导老师 刘宏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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